一起趣学食安法|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网络餐饮三项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系列(二)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07 11:34:04原创
系列说明:本系列围绕食品经营主体日常合规要点开展普法,帮助食品经营者夯实主体责任,助力三项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第2篇|进货必做!进货查验义务,这些材料一定要索要
普法解读
进货查验是食品经营者的法定责任,也是防范不合格肉制品、问题保健食品流入门店的第一道关口。向供货商采购食品,不能只收货、拿票据,必须查验供货方资质,索要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一旦购进不合格食品,完整的索证索票材料,既是溯源凭证,也是经营者履职免责的重要依据,是三项整治重点检查项目。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责任编辑:王冠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