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的通告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07 18:12:38
为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开展市场竞争,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
一、受理范围
发现济宁市范围内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涉及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存在下列情形,均可反映:
(一)限制市场准入退出:违法设置审批程序、特许经营权,限定使用特定经营者商品服务,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退出条件等;
(二)阻碍商品要素流动:排斥、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政府采购、招投标,对外地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资质标准,限制商品、要素跨区域流动等;
(三)不当影响经营成本:无合法依据向特定经营者给予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补贴,或在要素获取、收费等方面提供选择性优惠等;
(四)违规干预经营行为: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超权限制定指导价、定价,违法干预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等;
(五)其他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违规政策措施。
二、举报受理渠道
(一)举报电话:0537-3321099
(二)举报邮箱:jnsscjgjfbzdjzk@ji.shandong.cn
(三)邮寄地址:济宁市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科(来信请注明“公平竞争审查举报”),邮编:272000
三、受理材料要求
(一)举报材料一般应包括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政策措施的起草单位,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情形和理由,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
(二)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做好登记、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理,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济宁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刘凯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