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武汉诺安药业相关乳膏pH值不符合规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08 08:19:35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2026年第30号)》,通告披露,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丙酸氟替卡松乳膏经检验不符合药品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据通告信息,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展本次检验。不合格药品为丙酸氟替卡松乳膏,规格0.05%(15g:7.5mg),标示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均为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涉及批号分别为20250905、20250906、20250907、20251001。

检品来源覆盖多个经营、生产环节,样品分别抽自上药控股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济帆药业有限公司、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赤峰市金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依据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H09502023,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通告明确,针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属于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膏,pH值是药品重要检查项,pH偏离标准范围,会影响药品稳定性、药效发挥,也会对皮肤产生刺激风险。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30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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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