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重“典”治乱,为城市生活“降音减噪”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08 09:15:05原创

陈常国

广场舞喧闹扰邻、机动车改装“炸街”、装修声不分时段……长期以来,各种各样的生活噪声,成为不少城市居民的烦心事、闹心事,也是城市治理顽疾。如今,这一“噪声”乱象终于迎来重“典”治理。

据了解,今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针对生活噪声治理补齐制度短板,开出明确罚则,用法治手段破解噪声治理“劝不住、管不了、罚不了”的困境,回应群众对安静宜居环境的迫切期盼。

休闲健身、出行玩乐是人们的正当权益和生活需求,但安静祥和、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是每个人的基本诉求。但权利不是自我任性、没有边界的自由。在享受公民自身权益、现代生活便利的同时,我们也应共同维护社区的宁静与秩序。

当前,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觉得有些“噪声”虽然扰民闹心,但未“超标”,而且只是存在“一个时段”或“一段时间”,就是有点违规违法,也存在“法不责众”、法不责“常(规)”心理,即便执法也是以批评教育为主,起不到震慑作用。

新规厘清了噪声污染的界定标准:噪声污染不单指数值超标,未依法采取降噪措施、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与学习,同样属于治理范畴。法律保护每个人享受安宁环境的权利,也要求每一位公民行使自身权利时守住公共底线,不能把个人的“快感”建立在他人的困扰之上。

过去,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早已对公共场所噪声作出引导约束,但以往不少条款偏向倡导性要求,刚性罚则不足。面对屡劝不改的广场舞高音喇叭、深夜轰鸣的改装“炸街”车,劝导缺乏强制力,执法缺少硬抓手,矛盾往往在邻里之间反复拉扯,小事拖大、积怨加深。

新规搭建起分层递进的处置链条:先开展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噪声扰民处以200 元至 1000 元罚款,改装车辆“炸街”最高可罚 2000 元;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从劝导教育到经济惩戒,再到治安处置,可谓给基层执法提供了清晰路径和明确边界。

治理噪声,覆盖的是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噪声治理不是专门针对某一个群体,它面向全体社会成员,传递公共空间需要共建共享的共同理念。广场舞爱好者可以尽情起舞,但要控制音量、控制时间;车主可以追求车辆性能,但绝不能私自改装排气管制造轰鸣;商户经营可以宣传引流,不能靠高分贝喇叭轰炸周边居民。约束是双向的,文明是相互的。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典落地见效,不能只靠一纸条文。噪声治理考验精细化治理能力。一方面,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教育优先、罚当其过,避免简单“一罚了之”。另一方面,相关城市也要合理规划健身场地,开辟专用活动空间,疏堵结合化解供需矛盾。社区、物业要靠前作为,畅通噪声纠纷调解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做好普法宣传,让噪声新规走进小区、广场、街巷,让“降噪不扰民”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法治划定边界,全民主动自律。生态环境法典重拳整治噪声,守住的不只是安静的居住环境,更是邻里和谐的社会秩序。构建一个既充满活力又不失安宁的居住环境,需要每一位居民的理解、包容与积极参与。只要各方协同共治,我们定能告别噪声困扰,共建安静、舒适、文明的城市家园。

责任编辑:刘玫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