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小课堂|施工瑕疵引诉讼 抽丝剥茧解纷争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王莉莉 2026-09-08 18:17:55原创
近日,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临淄区人民法院法官刘海红的不懈努力下,以和解方式圆满结案。面对原、被告工程款核算争议、工程质量分歧严重、司法鉴定与返工维修成本高、周期长等一系列难题,刘海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巧用有解思维破解了案件僵局,既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降低了企业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工程质量引争议 一纸诉状对簿公堂
自2023年11月起,原告临淄某建筑工程队自被告一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二高某某处承包了仓储项目,双方签订施工协议,最终确定合同价款为50万元。后在被告的要求下,原告增项施工了车间周围的道路等。截至2024年7月原告施工完毕撤场,经原告依据施工期间微信对账记录计算,增项施工工程总价款共计24万余元。然而,两被告仅付清主合同价款50万元,增项工程价款24万余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与两被告协商付款事宜,对方均以原告施工质量不合格、要求返工维修为由拒绝付款。原告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两被告起诉至临淄区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支付增项工程价款24万余元及相关利息、费用。
互诉委屈不让步先行调解陷僵局
案件受理后,刘海红认真梳理了案卷材料,全面分析了案情,发现原、被告双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较多、案情也较为复杂,调解工作难度较大。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刘海红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刘海红分别从降低诉累、节约诉讼成本、长期合作等角度出发,耐心向原、被告释明现行法律规定,并让原、被告“面对面”地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然而,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纷纷向法官倾诉各自的委屈。原告认为,自己已经按照被告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施工工程,并多次与被告进行协商付款事宜,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被告行为属于违约。被告方则认为双方从未形成签字确认的书面对账单,原告诉请的工程款金额系原告单方统计结果,部分施工项目单价偏高、工程量不实,不予认可原告主张的欠款数额。与此同时,被告提出工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仓库一二楼地面不平整、多处开裂,仓库一楼周围墙面裂纹,室外施工道路同样存在地面不平、开裂破损等情况。被告表示,发现质量问题后曾多次联系原告维修返工,原告一直未予处理,因此拒绝支付增项工程款。随后,原告要求对其施工的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被告则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明确工程质量缺陷所需的维修费用,坚持原告进行返工维修后才能付款,并表示若原告不维修则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维修费用。双方一时争执不下,调解工作瞬间陷入僵局。

鉴定维修成本高有解思维巧破局
面对调解工作陷入的僵局,刘海红并没有气馁。为准确查明事实、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刘海红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单独对原、被告进行讲道理、解心结,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希望双方能够拿出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然而,原告表示自己的施工量真实无误、核算金额客观公正,并主张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被告依然坚持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继续要求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具体维修费用,仍然坚持“原告不维修则在付款时扣除维修费用”的意见。
“一旦启动司法鉴定,周期长、费用高,不仅会增加经济负担,还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返工维修同样存在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继续这样僵持下去,对你们双方来说,实在得不偿失。”
听了法官的耐心说理后,原、被告瞬间冷静下来,并表示愿意在法官主持下,坐下来慢慢协商解决方案。随后,刘海红趁热打铁,结合双方微信对账记录、参照市场价格逐一核对争议事项。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一致认可增项工程总价款为22万元。接下来,针对施工质量问题,刘海红带领书记员两次到被告处进行现场勘验,与原、被告客观分析施工瑕疵造成的实际影响及维修成本,引导双方从互谅互让、长远合作的角度理性看待施工瑕疵与返工维修问题,可以适当考虑以价款折抵方式一次性彻底解决全部纠纷。听了法官的调解方案,原、被告充分认识到司法鉴定与返工维修对双方来说都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一致表示愿意以价款折抵的方式解决纠纷。
一波三折终得解案结事了促人和
经过刘海红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一、由被告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高某某共同支付原告临淄某建筑工程队工程款140000元,于2026年9月30前一次性支付,逾期两被告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0元,原告临淄某建筑工程队可就上述欠款和违约金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原告临淄某建筑工程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对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合同内及合同外工程造价、欠款、工程质量等问题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至此,这起由增项工程价款与施工质量引发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被圆满化解,在刘海红的耐心引导下,案件全程未启动司法鉴定、未进行任何返工维修,既充分兼顾了双方企业经营实际,有效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和诉累。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张刚)
责任编辑:张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