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信群“一日游”揽客 龙口市查处一起无证旅游经营案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08 11:28:06原创

大众网记者 林晓冬 烟台报道

近日,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一起个人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典型案件,对当事人贾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旨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龙口市文旅局执法人员通过固定微信宣传截图、聊天记录、收费凭证等完整证据链,查明当事人贾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发布周边一日游旅游线路信息,公开招徕游客,并统一安排交通、门票、餐饮等全套旅游服务。截至案发,贾某累计收取旅游团费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立旅行社、从事招徕和组织接待旅游者并提供旅游服务,必须依法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贾某的行为违反了该条款,构成了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事实。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龙口市文旅局依法对贾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旅游主管部门强调,旅行社业务经营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同时取得《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均不得擅自开展包价旅游、研学旅行、户外拓展、康养旅居等旅行社业务。自媒体博主、咨询工作室、各类拓展机构等主体无证组织旅游并收取费用,均属于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及游客,出行旅游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正规旅行社,主动核验其经营许可证明,切勿轻信个人或非正规机构发布的低价旅游信息。同时,务必妥善留存聊天记录、缴费凭证、行程约定等资料,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