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法院:与法同行,共建平安校园

地方法治 |  2026-09-09 20: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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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新学期如期而至。为筑牢未成年人校园法治防线,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法治观念,近日,济南槐荫法院行政(综合)庭干警走进济南古城中学,为刚刚步入初中校园的初一新生带来“与法同行,共建平安校园”主题法治教育讲座。这既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也是同学们初中阶段的“开学第一课”。

讲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础,将其作为守护青少年成长的法律保障,引导同学们既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懂得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逐步养成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习惯。课堂设置多轮现场问答,围绕校园欺凌现象、刑事责任年龄、八类严重犯罪等知识点抛出问题,启发学生主动思考。台下学生纷纷举手、争相回答,现场气氛活跃,在一问一答间破除认知误区,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处置矛盾的正确方式。

干警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贴合初一学生认知,系统讲解校园欺凌法律定义,细致区分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四种主要类型,剖析各类欺凌带来的身体损伤与长期心理创伤。针对网络欺凌,干警结合微信群散布同学隐私照片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警示同学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线上施暴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应对与预防层面,宣讲从受害者、旁观者两个维度给出实操指引。遭遇欺凌切勿畏惧隐忍,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留存聊天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必要时接受心理疏导;作为旁观者,拒绝参与起哄,不做冷漠看客,发现欺凌苗头及时上报,主动关心支持受害者。

围绕校园侵权案件,干警针对校园运动伤害,通俗解读自甘风险、过失相抵原则,结合本庭篮球比赛相关判例说明:参与对抗性体育运动,正常竞技造成的意外伤害,其他参加者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能随意向其他参与者索赔;受害一方自身存在过错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或者可以相应减轻对方责任,提醒初一新生面对丰富的中学文体活动,在积极参与的同时做好自我防护。

本次宣讲坚持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契合初一新生认知特点与校园实际,推动法治观念入脑入心。下一步,槐荫法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凝聚家校社协同合力,以司法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助力每一位新生在法治阳光下迈好青春第一步。

(槐荫法院)

责任编辑:张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