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发布提醒告诫函,规范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赵秋红   2026-09-09 17:01:36原创

9月8日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规范全市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

的提醒告诫函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等法律法规,现对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规范价格行为

各网约车平台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公示计程计价方式、收费标准及动态调价规则,确保标示内容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打折、减价等促销活动时,应当显著标明期限和附加条件,严禁通过虚构“限时特惠”“最低价”等不实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各平台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以“内卷式”竞争方式,开展低于成本价的促销活动,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三、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各平台应建立健全价格管控及竞争行为合规审查机制,立即对平台内的价格行为、收费规则、促销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合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截图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德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赵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