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 | 面对低龄儿童,成年人不能没有耐心和包容

观澜亭 |  2026-09-10 13:42:32 原创

杨新会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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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发生在长沙餐厅里的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一名女子称自己被一名4岁男童摸了臀部,要求孩子家长道歉并承诺加强管教。

男童家长则认为,孩子当时正在餐厅内奔跑,只是不小心碰到了女子,并非有意。

随后,女子在追赶、制止男童的过程中导致孩子颈部出现伤痕,双方又围绕“谁应该先道歉”产生争执。

经过先后三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女子目前准备通过诉讼解决。

一句“不好意思”就能化解的小摩擦,却演变成一场全网围观的闹剧,背后原因和动机很复杂。

但有一点大家应该有共识。

4岁男童在餐厅跑动时的无意触碰,被成年人在“性骚扰”的框架内进行定性,忽略了他尚不具备性意识的基本事实。

当成年人以维权之名,要求幼童为此道歉时,这实际上是在要求一个不具备认知能力的人,为一件他根本无法理解性质的行为承担主体责任。

所以在这起事件里,我们首先要警惕的是把儿童视为“微成人”来评判的错误思维。

如果社会对幼童失去基于其认知水平的包容度,那每一个公共场合都可能不再为儿童的失范行为,留出哪怕一点点容错空间。

我们不妨再看一个例子。

广东湛江一位5岁女童的就医电子病历,在“既往史”一栏赫然写着“刁蛮”二字。

医院副院长承认“刁蛮”二字确为当事医生所加,其本人也表示做法不对,但医院目前无权修改。

涉事医生因和孩子家长沟通不畅、对方提出要投诉,就把私人层面的怨气转嫁到女童的既往史栏里,首先是违背了最基本的医者职业伦理。

我们还要看到,用“刁蛮”这种主观负面评价标注女童,跟把男童强行套入成年人的“性骚扰”框架一样,这里也有归责主体的错位。

如果我们不能严格区分幼童无意识的过错,跟成年人有意识的恶意之间的差别,就会导致当事人跳过家长,只针对幼童进行成人式审判。

4岁男童和5岁女童的顽皮是无知之错,其后果应该由监护人承担道歉、教育和纠正责任,但其人格不应该被定性。

而成年女子后来对男童颈部的抓伤、医生在病历上书写的“刁蛮”二字,明显有权力的不对等滥用。

两件事里,都可见成年人在情绪和偏见的驱使下,对一个不具备平等对抗能力的对象施加了超出合理范围的惩罚和标签化制裁。

为什么会这样?

说白了还是成年人的情绪失控,最终都让弱小的儿童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受害者和发泄对象。

餐厅里,当事女子是把成人世界对“性骚扰”的敏感和厌恶,投射到了一个4岁孩子身上。

医院里,涉事医生则把工作中的疲惫和不满,发泄到了5岁孩子的病历上。

但成人世界的焦虑,无论如何都不该让孩子们全部买单。

一是说面对孩子的失当行为,我们首先应该启动的是成长解释模式,而不是恶意推定模式。

上述两起事件里幼童的行为,都应该被视为监护责任和教育缺失的问题,而不是道德品质的问题。

二是说面对孩子的失当行为,成年人不能没有耐心和包容。

真正的文明,恰恰体现在我们如何对待那些行为有瑕疵,但心智尚未成熟的弱者、幼者。

因为对幼童的耐心和宽容,最终保护的是我们儿时都曾拥有过的,被成人理解、被社会原谅的权利。

而说到底,只有我们呵护好每个孩子的成长,最终才能维护住每个成年人的体面与安全。

(大众新闻记者 杨新会)

责任编辑:杨新会 戴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