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发布丨四个维度发力,确保《生态环境法典》在住建领域落地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10 08:50:51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全面迈入“法典化”时代。《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对建筑扬尘设专节规范,与住建职责直接相关的核心规定有四点。

费用与责任层面。《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防治责任。这是从源头上解决“没钱治尘、措施虚化”的关键一招。

方案与备案层面。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扬尘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拆除等活动的,还须将方案向监管部门备案,确保防治措施可核查、可追溯。

现场防尘措施层面。这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日常管控的核心,包括: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车辆等综合措施;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场地内堆存的须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推进资源化利用;在醒目位置公示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及监管部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闲置地治理层面。对暂不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闲置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这一条把“批而未建”地块扬尘盲区也管了起来。

《生态环境法典》在住建领域落地,从四个维度发力:第一,开展宣贯培训,对全市住建系统房屋市政工地监督管理人员及开发、施工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活动;第二,完善配套制度,抓紧修订与《生态环境法典》衔接不一致的本地规范性文件;第三,创新监管方式,规模以上建筑工地鼓励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并严格落实管控要求,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第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未及时清运,或者在场地内堆存时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高效。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于伟

责任编辑:李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