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修等件期间出事故,4S店拒赔“三包” 律师:旧件回收属内部流程,荣威称经销商理解有误将赔付

车界纵览 |  2026-09-10 20:22:34 原创

李振兴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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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价值10万余元的荣威汽车,在质保期内日行灯故障,4S店检测后认定符合三包条件并已提交更换申请。次日该故障件在交通事故中受损,4S店遂以“旧件无法退回厂家”为由,拒绝履行此前已确认的免费更换义务。此后一个月内,车主多次联系荣威客服,并退让至仅要求交付已申请的新灯自行安装,仍未获解决。

日前,来自山东青岛的张先生,向大众新闻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售后维权经历。2024年5月21日,张先生花费105800元,在胶州购入了一辆上汽荣威D7 DMH,整车质保6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2026年8月初,他发现车辆的日行灯出现故障,无法正常点亮。

8月9日,张先生在潍坊高密出差期间,将车辆送至上汽荣威高密夷安大道体验中心检测。当日,该4S店确认日行灯属于质保期内原厂质量问题,符合三包免费更换条件,随后便通过DMS系统申报故障,待厂家获批新的日行灯后即可免费更换,但未向车主出具任何书面检测报告或工单。

次日,张先生意外发生追尾事故,他将此事告知4S店后,却被4S店以“破损件无法退回厂家,不符合三包流程”为由拒绝免费更换。

张先生对此十分不解:“明明已经确认了质量问题,4S店也已经进行了系统登记,为何之后发生的事故会推翻此前的政策?”

张先生将此事反馈给荣威客服后,客服表示后台可查询8月9日的配件申请记录,但以车辆后续发生事故为由,认为不在保修范围,要求车主自费维修。维权一周后,4S店仍不同意免费更换新灯,张先生仅要求厂家提供此前已经申请的新灯,仍未获同意。

9月8日上午,大众新闻记者致电潍坊市上汽荣威高密夷安大道体验中心。该店负责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的马先生回应称,车辆在出事故前可以保修,但日行灯因事故损坏后,旧的日行灯无法回运到厂家,按照厂家内部售后结算规则,无法免费更换新的日行灯。

据马先生透露,按照厂家售后要求,门店对车辆检修后需提报后台系统,厂家获批后门店需预先支付配件费用,待门店将旧件退回厂家、经厂家确认后,该笔费用才会退还门店。

“我们一直在与厂家以及车主沟通,希望妥善解决车主诉求,9月7日与车主沟通时,初步提出仅由车主支付一半费用的方案,车主表示需要考虑。”马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车企三包索赔设置旧件回收机制,初衷是核验零部件故障真伪,防范经销商虚构故障套取配件,同时完成厂家与经销商之间财务结算,属于车企内部风控手段,并非国家三包法规设置的法定前置条件。

随后,大众新闻记者针对马先生的解释,咨询了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湘珺。曹湘珺律师认为,4S店已完成检测并在厂家系统内申报更换,该申报行为对门店具有约束力。次日事故属另一独立法律事实,不影响此前已成立的三包保修义务。4S店以此拒绝履约,已构成《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的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此外,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系消费者法定权利,经营者内部"旧件回收"管理流程不能成为对抗法定保修义务的合法理由,相关成本亦不得转嫁消费者。

当天上午11时许,大众新闻记者就此致电上汽荣威官方客服并提出采访诉求,工作人员表示会如实记录并转达相关部门。

当天下午3:43,一名荣威公关业务负责人联系大众新闻记者称,张先生诉求合理,经销商对三包流程理解有误,公司会立即安排对张先生的赔付事宜,同时也会加强对经销商内部流程的管控,但未对“旧件回收与三包责任的关系”作进一步法律层面的解释。

9月9日上午,张先生告诉大众新闻记者,厂家与4S店均已联系过他,承诺为其免费更换日行灯。

这件案例虽以车主维权成功告终,但其中暴露的问题值得行业警醒:当厂家内部结算流程与法定三包义务相冲突时,企业采取“先拒赔、再纠错”的被动处置模式,而非建立针对“先申报后灭失”等特殊情形的兜底处理机制,类似的纠纷难免再次上演。消费者的三包权利,不应以“旧件能否退回”为前提条件。

(大众新闻记者:李振兴 实习生:刘钰萱)

责任编辑:王子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