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腾退通知书:法与情的“缓冲带”

地方法治 |  2026-09-11 20:23:50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执行从来不是冷冰冰的强制,而是法理与情理的平衡。沂南法院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案中,以五次登门的耐心、十五天腾退的宽限、协调安家费的温情,生动诠释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内涵。

五次敲门:敲开隔阂 倾听难处

执行法官第五次站在被执行人家门前时,门后依旧只有隐约的咳嗽声与电视声。三年前,王某、范某以两套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经营,后因生意失败无力还款,经法院调解仍未履行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房产。

立案后王某始终失联,前两次上门均无人应答。第三次上门,范某只开了一道门缝,满是戒备地诉说家中窘境 —— 生意溃败、外债难收,还要负担孩子学费与老人医药费。法官静静听完,只说:“我知道你们难,但事情总要解决。” 第四次上门,老人情绪激动。法官不急不辩,坐下耐心释法明理。道理讲透了,一家人的难处也明了:“可我们没有地方去啊。”

十五天期限:亮明红线 留足余地

单纯沟通已难推进,强制清场又绝非上策。法院依法发出《限期腾退通知书》,明确法律后果,同时给出十五天腾退期限,特别注明 “确有困难可书面说明情况”。这份通知书很快有了回应,范某主动来电忐忑询问去向。法官约她面谈,除了释明法律义务,更带来一个消息:法院已主动与银行沟通,如实反映其家庭困境。银行最终同意,在房屋顺利交付的前提下,从法拍款中预留部分安家费。范某沉默良久,最终点头:“好,我们搬。”

一句道谢:案结事了 人心温暖

腾退当日,法官早早到场协助。房屋顺利交付,银行债权全额实现,安家费也交到范某手中。案结后法官发去问候,范某对法官的问候表示感谢并回复道:“已经安顿好了,谢谢您。”

一纸限腾令守住法律底线,十五天期限留出缓冲余地,一笔安家费传递司法温度。沂南法院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兼顾民生温度,让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沂南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