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方案,乡村振兴投入“加力度”“提质效”

大众新闻 杨成   2026-09-10 21:14:45原创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持续稳定的投入。近日,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印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立与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合理、方式科学、质效并重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

从财政优先保障,到债券、信贷、保险、民间投资共同参与;从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到推动价格、补贴、保险协同发力;从项目建设,到全生命周期监管和绩效评价,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是既要解决钱从哪里来,也要解决钱怎么投得准、用得好、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简而言之,就是持续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首先要在投入上体现出来。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公益属性较强,财政投入不能缺位;粮食生产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也需要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益补偿。方案因此把强化政府资金优先保障放在首位,同时明确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长期以来,一些粮食主产区面临现实矛盾:承担的粮食生产任务重,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等投入大,但粮食产业本身利润相对有限。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此前分析指出,现有利益补偿仍以中央纵向补偿为主,主产区一些地方存在“粮财倒挂”“高产穷县”等问题。建立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就是要让主产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贡献得到更加合理的回报。

不过,乡村全面振兴涉及面广,仅靠财政包揽也不现实。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常态化帮扶资金1770亿元,同时明确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此次六部门方案进一步把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乡村振兴债券、银行信贷、民间投资等纳入其中,实际上是在根据不同项目的属性寻找更合适的资金来源。

农田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政府应承担应有责任;有稳定经营收益的产业项目,则可以更多发挥金融和市场作用。把财政资金主要用在补短板、强基础、兜底线上,同时通过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更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比简单依靠财政增加项目投入,更符合乡村振兴长期发展的需要。

农业需要金融,但农业又有不同于一般工商产业的特点。生产周期长,受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影响大,不少农业经营主体缺少传统意义上的厂房、房产等抵押物。手里有牛羊、有大棚、有农机,却未必能够按照传统方式获得贷款,这是涉农融资长期面对的一个难题。

此次方案用了不少篇幅解决这个问题。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抵押融资,创新农机装备、农产品仓单、资产经营权使用权等抵质押融资,同时探索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资产处置等制度,核心就是让农业领域原本难以进入金融体系的资产,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转化为融资条件。

这样的探索已经落到不少地区。在山东2025年畜牧业支持政策中,农业银行推出“智慧畜牧贷”,以肉牛、奶牛、生猪、羊等牲畜资产作为抵押物,并通过智慧畜牧场景进行数字化识别、管理和监管;“鲁担惠农贷”则面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单户在保余额为10万元至300万元。过去难以用于融资的“活资产”,正在逐步成为能够被金融机构识别、评估的资产。

保险业持续发力分担农业风险。2025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突破1550亿元,为1.2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过5.2万亿元;“十四五”期间,农户累计获得农业保险赔款超过5200亿元。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经营预期、分散生产风险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此次方案进一步提出,用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并发挥保险在风险分担、损失补偿、融资增信等方面的作用。把信贷、担保、保险等工具衔接起来,既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门槛,也帮助金融机构分散风险,金融支农才可能从“愿意支持”进一步走向“能够持续支持”。

怎样避免项目建成之后后续乏力?道路、设施建起来相对容易,一个产业长期经营、一个项目持续产生收益,却需要市场、人才、经营管理等多方面支撑。

此次方案因此把“盘活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单独列出,提出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并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这与简单增加财政投入有明显不同,目的在于把农村现有资源真正转化为发展资源。

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建立这样的市场机制。济南2025年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明确将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等10类产权纳入交易体系,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场交易全覆盖,并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三资”监管、不动产登记等系统衔接。资源在哪里、价值多少、如何交易,都要通过更加规范的市场机制来解决。

盘活资源资产,并不等于鼓励村集体盲目经营。方案在提出多种经营路径的同时,也明确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审慎选择经营方式,稳健开展经营活动。这一点十分重要。乡村振兴需要产业,但不能为了有项目而上项目;需要社会资本,也不能把经营风险最终留给村集体和农民。

正因为资金来源越来越多、投资方式越来越丰富,监管也需要同步跟上。方案提出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和资金全链条监管体系,对乡村振兴项目实行分类绩效评价,并把资金项目监管、绩效管理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投资规模确定和支持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

从过去重视“项目有没有落地”,进一步追问“项目运营得怎么样”;从关注“争取了多少资金”,进一步考察“形成了多少有效资产、产生了多少实际效益”,体现的是投入理念的变化。乡村振兴是长期任务,任何一笔投入最终都要接受发展成效的检验。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关键就在“机制”二字。财政优先保障,是为了守住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金融重点倾斜,是为了增加投入来源、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社会力量参与和农村资源资产盘活,是为了增强乡村自身发展能力;强化监管和绩效评价,则是为了确保钱真正花在刀刃上。

投入力度不能减,投入办法还要更加科学。让财政资金发挥引导作用,让金融工具真正适应农业特点,让沉睡的农村资源能够依法规范流动,让一个个项目经得起长期运营检验,乡村振兴投入才能从一次次项目投入,逐步变成支撑农业农村长期发展的稳定力量。

(大众新闻记者 杨成)

责任编辑:张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