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法院: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晴空

地方法治 |  2026-09-11 2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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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小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平安校园“法治防火墙”,9月8日,枣庄市山亭区法院法官走进山亭区第二实验小学,为同学们送上一堂生动深刻的“开学法治第一课——反校园欺凌”专题普法讲座。

课堂上,山亭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樊丽丽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和遭遇欺凌如何正确求助等内容,引导全体同学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不做施暴者、不当旁观者,主动关心帮助同学,共同抵制校园欺凌。

课堂互动氛围热烈,同学们积极举手提问、踊跃参与问答,在轻松的氛围中学到了实用的法律常识,进一步认清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增强了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安则校安。下一步,山亭区法院将持续擦亮“亭安童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司法品牌,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阳光、平安成长。

(枣庄市山亭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