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降了7成!靠投诉牟利的“职业打假”正在失灵
观澜亭 | 2026-09-11 15:55:26 原创
王鹤颖 来源:大众新闻

记者最近和几位基层市场监管人员聊天,大家不约而同提到一个变化:“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明显少了。
近年来,在消费市场尤其是食品安全领域,活跃着一群特殊的“职业打假人”,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本是推动不良商家整改、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市场啄木鸟”,但在利益的驱动下,“打假”演变成“假打”,以消费维权之名、行个人牟利之实。
前段时间,几起相关案件就曾闹得沸沸扬扬:上海有人一年举报1200多家饭店的“拍黄瓜”,用一盘利润不过几块钱的凉菜,撬动上千元赔偿;某博主明知一酒类商家有问题,却仍在淘宝闪购、美团等平台持续下单,购买十余瓶高价白酒,再集中发起“假酒十倍索赔”。
这两起案件背后的套路很相似:先锁定问题,再通过密集下单、批量投诉,放大压力。“职业打假人”往往就是如此,盯着边缘问题反复出手,甚至通过夹带、调包、篡改生产日期等手段人为制造“问题”。尤其是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经营规范程度不高的农产品小商户,更容易成为目标。这一行为看似在“打假”,目的却是索赔。
过去几年,职业索赔给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带来巨大的压力。有的市场监管所,一天要接几十个同一“职业打假人”打来的投诉电话,投诉解决不了,就接着举报、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基层人员只能一件件登记、核查、回复,大量时间被耗在这些重复性工作上。
今年以来,情况明显变了。
上海奉贤区今年上半年牟利性投诉数量同比下降25%,不予受理率提升至78%,牟利性举报不予立案率达到97.8%;广东惠州惠城区1-7月12315、12345平台牟利性索赔信件数量同比下降47%;重庆铜梁区以单人累计投诉4次以上的情形为例,今年以来同类案件同比降幅达71.6%。
一组组数据指向同一个事实:职业索赔的投诉举报量正在全面、显著地下降。
这是为什么?
首先,扫黑除恶专项打击持续加码,恶意索赔的违法成本明显上升。
2026年7月,国家部署了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跟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明确把“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等十类新型黑恶犯罪列为打击重点。8月,公安部组织开展第一轮集中收网行动,一次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0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余名,破获刑事案件5400余起。
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线索后深挖彻查,成功打掉一个职业化恶意索赔团伙,抓获 4 名犯罪嫌疑人
其次,市场监管与公安等部门协同更紧密,违法线索移送处置更顺畅。
过去,专门干职业索赔的“职业打假人”游走在行政投诉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灰色地带,市场监管部门只能“不予受理”,却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今年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对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信息、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赔偿,或者涉嫌敲诈勒索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如今,各地普遍建立了“发现—研判—移送—打击”的全链条闭环机制。山东也正在加强这方面的衔接。记者采访了解到,我省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对异常投诉举报进行筛查研判,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与公安机关对接。
今年8月,山东省公安厅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其中就包括“恶意索赔”。以消费维权、侵权索赔为名,通过投诉、举报、曝光、差评等方式向商家施压、索要钱财,已经进入公安机关打击视野。
这对“职业打假人”的震动不小。
有人原本算的是一笔“稳赚不赔”的账:商家怕麻烦,花几百上千元息事宁人;即使索赔不成,自己也几乎没有成本。如今,一旦越过法律边界,事情就可能从“赔不赔钱”,变成“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账变了,选择自然也会变。
不过,有一点必须清楚:打击恶意索赔,不等于打击正常维权,也不能把职业打假和黑恶犯罪简单画等号。
商家卖过期食品,该查还是要查;产品质量有问题,该罚还是要罚;消费者权益受损,该赔还是要赔。真正要打击的,是借“打假”之名造假、设套、敲诈,把投诉举报当成挣钱工具。
从这个角度看,投诉举报量下降当然是好事,但更重要的,不是数字降了多少,而是少下来的到底是什么。如果少的是恶意投诉、牟利索赔,基层监管就能腾出更多精力去查真正的问题。
让投诉归投诉,举报归举报,打假归打假,敲诈归敲诈。把边界划清楚,市场才能真正清静下来。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
责任编辑:徐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