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有资产遇纠纷怎么办?德州市供销社这样“破局”
大众新闻客户端 徐付彪 2026-09-11 20:49:22原创
合同纠纷周期长、社有资产处置风险大、涉农矛盾化解难……这些长期困扰供销系统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如今德州有了新解法。
近日,德州市供销社与德州仲裁委员会联合出台文件,建立供销系统仲裁协作机制,以法治化手段补齐社有资产保护短板,为规范处置各类资产纠纷、防范资产流失筑牢法治屏障。
供销社社有资产纠纷历来存在处置流程繁琐、耗时久、人力物力耗费大等问题。不少社有资产形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权属凭证不全、账目资料散失,产权边界“说不清、道不明”;有的资产被无偿占用多年,既未签订协议,也未收取费用,确权追讨困难重重;有的租赁合同期限过长、租金明显偏低,承包人层层转租,涉及利益主体多,权责关系复杂,资产回收困难较大。
临邑县夏口供销社资产纠纷就是典型案例。该资产未经批准被擅自出让,基层社以物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全力追讨资产,但因相关合同纠纷已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其合法权益难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有效维护,资产权益难以保障。

为什么是仲裁?
供销系统经营网点分散、业务链条长、服务主体多元,商事纠纷易发多发。相较于传统诉讼程序周期长、成本高、流程固化的短板,仲裁模式优势显著。尤其是社有资产处置、大宗农产品订单等专业领域纠纷,普通司法程序难以精准适配行业特性、高效化解矛盾。
仲裁具备专家裁判、一裁终局、保密审理、高效灵活等突出优势,且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高度契合供销系统经营发展、纠纷处置的实际需求。
这一协作机制的建立,是德州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完善社有资产保护机制的创新实践,更是推进供销系统法治化建设、提升经营风险防控能力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抓手。

三维发力“治未病”
德州市供销社立足源头治理、精准服务、长效管控,从三个维度构建全方位纠纷防控化解体系。
嵌入前端,把风险挡在门外。鼓励经营主体在商事合同中优先约定仲裁条款,对重大合同主动选择仲裁方式,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移,从源头降低社有资产流失风险。
优化供给,让服务直达基层。建立仲裁员联系重点社有企业制度,开展“仲裁进供销、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开通涉农纠纷“绿色通道”;依托基层网点设立仲裁服务联络点,探索线上仲裁庭、流动仲裁庭等便民模式,让法治服务直达田间地头。
强化防控,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构建“调解优先、仲裁断后”的递进式纠纷化解格局,建立案件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制发仲裁建议书、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从源头上降低商事纠纷发生概率。

机制如何保障?
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供销系统仲裁事项;择优吸纳具有供销领域专业背景的专家加入仲裁员队伍,提升涉社仲裁专业化水平;广泛宣传仲裁制度优势,普及仲裁优势和相关流程,营造“知仲裁、信仲裁、用仲裁”的良好氛围。
“社有资产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重要物质基础,管好用好社有资产是我们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德州市供销社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与德州仲裁委员会联合搭建协作平台,核心就是要以法治手段补齐社有资产保护短板,将仲裁的专业、高效、灵活优势嵌入社有资产管理、运营、维权全链条,推动社有资产纠纷化解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切实守好供销社的‘家底’。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协作机制运用,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社有资产安全,为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大众新闻通讯员 聂卿 冯友飞 记者 徐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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