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发布“以买代捐”消费大众善意,骗取2000余人21万余元,法院判了!
南方+ 2026-09-11 21:34:08
随着短视频平台快速发展,不少网民乐于在线传递善意,在看到山区困境相关视频时,选择以“以买代捐”的方式献出爱心。然而网络空间里也潜藏爱心陷阱,催人共情的贫困画面、打动人心的求助故事,很可能是不法分子精心编排的虚假剧本,消费大众善意,造成群众财产损失。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公布不法分子假借公益之名实施诈骗的套路与法律后果。
2025年4月,被告人赵某在网络平台上,将从网上收集山区老人生活贫困的卖惨视频素材进行剪辑拼贴,配上“给山区老人拍一单吧 感恩!好人平安”的文字,并上载“回寄—挂件礼品【下单默认直发山区老人、自用勿拍】”等标题的商品链接,营造出“以买代捐”的假象。
不少网友被视频内容打动,纷纷下单,希望以此为山区老人献出一份帮助。然而,赵某在收到钱款后,未向山区老人寄送爱心物资。短短十余天内,赵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2000余人次,共计21万余元。
白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该判决现已生效。
扶危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公众出于对山区生活贫困老人的同情,愿意通过“以买代捐”的方式奉献爱心、传递温暖,应得到尊重与保护。
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赵某本身并无帮扶山区老人的真实意愿,却在网络平台刻意拼接剪辑山区老人生活贫困的卖惨素材,虚构下单直发山区老人的公益假象,打着“以买代捐”的幌子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属于典型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赵某在短时间内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高达21万余元,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与社会危害性,作出上述判决,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网络诈骗、坚决守护公众善意的鲜明态度。
此类诈骗危害深远,不仅让众多爱心群众蒙受经济损失,更严重消解社会信任、污染网络空间、挫伤公众参与公益的热情。一旦善意被反复利用、欺骗,将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难以获得及时救助,让公益事业的公信力遭受不可逆的损害。法官提醒,奉献爱心请通过官方认证的慈善机构、正规公益平台等合法渠道,对网络上“卖惨带货”“以买代捐”等信息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切勿轻信未经证实的悲情故事与捐赠承诺,避免落入诈骗陷阱。如发现涉嫌虚假公益、骗取爱心财物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平台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守护纯粹善意,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维护清朗网络与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