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虚构写作|吃来吃去
新悦读 | 2026-09-12 11:44:04
文|王吴军
有一年秋天,我在扬州一家老字号吃蟹粉狮子头。汤清如水,肉圆松而不散,蟹粉的鲜与猪肉的腴在舌尖上交叠,一层一层地展开,像一幅徐徐铺陈的工笔画。同桌的人连声赞叹,说这菜做得地道。我把那一勺汤咽下去,却忽然想起另一道菜——酸辣土豆丝。
那是在北方某个小城的街边小饭馆里吃到的,土豆丝切得粗细不匀,辣椒是干辣椒段,醋是陈醋,酸辣呛鼻,锅气很足。当时,我坐在塑料凳上,就着一碗白米饭把它吃完。那天并没有什么特别,天气不晴不雨,邻桌的人在谈着家长里短,店里的风扇嗡嗡地转着。可是,好几年过去了,那盘酸辣土豆丝的味道,反而比蟹粉狮子头更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里。
吃来吃去,尝过五花八门的珍馐之后,到后来想念的,往往不是那些复杂的菜肴,而是一碗晶莹饱满的白米饭配一盘酸辣土豆丝,是一杯温茶配一碟点心。那种想念不是馋,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从胃底升起来的暖意。

这大约不是一个人的经验。古代那些吃遍了山珍海味的人,到最后也常常会回到最简单的食物上去。南宋的陆游,活了八十五岁,一生写诗九千多首,其中有不少是写吃的。他写过红烧肉,写过鲈鱼,写过羊肉,写过各种时令果蔬。但是,他在晚年的一首诗里说:“世间绝味岂易得,不如淡饭养残躯。”他走过了大半生,终于明白那些稀罕的滋味是不易长久留住的,而真正养人的是一碗淡饭。陆游写的“淡饭”想必不是真的淡而无味,而是没有过多修饰的、日常的食物。吃惯了珍馐的人,到晚年往往会回到清淡中,不是舌头和味觉退化了,而是不再需要靠那些浓烈的滋味来刺激自己了。
明代的张岱,年轻时是个极爱热闹的人,他写过《陶庵梦忆》,其中有一章叫《蟹会》,写他跟朋友们一起吃螃蟹的盛况:“食品不加盐醋而五味全者,无如蟹。余每至十月,与友人兄弟辈,携樽坐山间,煮蟹啖之。”那场面极其欢畅,每人吃十几只蟹,还要配上肥鸭、牛乳酪、醉蚶、鸭汁煮白菜,吃完了再饮兰雪茶。张岱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已经六十多岁了,身穿一件破棉袍,坐在破旧的屋子里。那些吃蟹的记忆被他写得活色生香,仿佛刚刚才发生过。张岱怀念的不只是蟹,是那些人,那些时光。

其实,吃来吃去,到最后让人惦记的,往往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和食物绑在一起的人和时光。所以,当一个老人回忆起过去的某一顿饭时,他会记得同桌的人说了什么话,记得那天窗外的阳光,记得碗里的温度,反而不太记得菜的具体味道。
袁枚在《随园食单》里写了一道“王太守八宝豆腐”的菜肴,做法繁复,用嫩豆腐、鸡蛋清、火腿、虾仁、鸡肉、松仁、瓜子仁、香菇拌在一起,加鸡汤蒸熟,鲜美软滑。袁枚也写过一道“芋煨白菜”的家常菜,做法极其简单,不过是将芋头与白菜同煮,煨到烂熟。在食单里写到它时,袁枚用了“妙绝”二字。一个尝遍天下美食的人,到最后会把“妙绝”二字给了一道最普通不过的家常菜,这说明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复杂的食物是给人“看的”,简单的食物才是给人吃的。
清人顾仲在《养小录》中说:“人于饮食,不可贪味之浓,而忘其淡。”这句话说得真好。浓味是给人留下印象的,淡味是给人过日子的。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会尝尝当地的特色,风味浓烈的菜可以让我记住那个地方。可当我回到自己住的地方,每天吃的往往是那些味道清淡的家常菜,因为它们不喧宾夺主,不会打扰我的生活。顾仲还写道:“淡者,本味也。”食物有自己的本味,去掉过多的调料,才能把自己本来的面目露出来。袁枚在《随园食单》里也说过类似的话:“有味者使之出,无味者使之入。”一个“出”字,把家常饭菜的奥义说尽了,它不需要任何外来的味道来帮衬,它已经足够,自身的鲜美就足以撑起美好的味道。
那些被我们反复想念的家常饭菜,通常都有一个共同点:不过度修饰,不追求新奇,不依靠稀罕的食材,只靠朴素的搭配和简单的做法,让人觉得妥帖、踏实。家常菜的妙处不在于技艺高超,而在于日常和质朴。它不需要特地准备,也不需要专门去某个地方才能吃到,它就在那里,在你家的厨房里,在楼下的小饭馆里,在母亲的手边。家常饭菜不会让我惊艳,也不会在宴席上赢得赞叹,但它会在我吃完之后,让我的胃舒坦地告诉我:真好,这顿饭真的吃对了。
我尝过各种风味,吃来吃去,最终却常常回到最普通的那几样。这不是味觉退化了,而是在繁杂的欲望中找到安顿心灵的地方。那一碗白米饭,那一盘酸辣土豆丝,那一杯温茶,那一碟点心,之所以让我觉得舒心,是因为它们不打扰我。吃完了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的树叶正被风吹动,像刚才那杯茶的热气,在午后慢慢飘散。我感到一种寻常而很难命名的满足,那满足不耀眼、不响亮,只是像米饭一样,刚好填满了胃里空着的地方。我甚至不会立刻意识到它的存在,直到下一次坐在另一张桌前,面对另一道陌生的菜,才会忽然想起它,想起那碗饭,那盘菜,那杯味道虽然清淡却解渴的茶。
责任编辑:徐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