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出院带药”新规将实施 会带来哪些影响?
早览国事 | 2026-09-12 15:34:04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出院带麻精药品品种和数量按单次门诊处方量管理。麻精药品“出院带药”新规将为医疗机构和患者带来哪些影响?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关于“处方开具与调剂”的内容中明确,麻精药品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出院带麻精药品品种和数量按单次门诊处方量管理。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卫生科副主任医师李建英介绍,由于麻精药品属于管控药物,出院带药的品种将不会有明显变化,新规对数量的影响更为直接。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专家共识(2023)》等规定,麻精药品单张门(急)诊处方最大用量可具体至: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一般患者注射剂仅限1次常用量、其他剂型不超过3日、控缓释制剂不超过7日,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的上述剂型对应分别延长至不超过3日、7日、15日;而对于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普通门诊、急诊、慢性病或特殊情况患者、精神心理疾病患者或癫痫患者的非注射剂常用量分别不超过7日、3日、14日和4周。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杨华表示,即将实施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中有关“出院带药”的要求建立在《处方管理办法》的基础之上,上述最大处方量正是“出院带药”要执行的数量标准。
可以明确的是,“出院带药”新规实施后,对于住院患者来讲,无论病情轻重、住院周期长短,带出医院的麻精药品将绝不允许超过门诊一张处方的最大限量。同济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陈发展告诉中国之声,此前部分医疗机构在开具患者出院后用药处方时可能存在模糊地带,新规或将通过更加严格的管控,有效防止相关药品流弊。

多位受访专家对此分析认为,“出院带药”新规在数量上的约束也将一定程度督促患者尽快回到门诊开展病情跟踪,评估用药剂量、方式等是否需要调整。值得一提的是,《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还明确:
- 医师在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前,应当核对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明,向患者或代办人告知麻精药品可能涉及毒品犯罪的特殊属性;
- 为拟带离医疗机构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开具处方时,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由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 为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应当取得其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
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临床药学部副主任药师张彦景看来,《知情同意书》同样兼具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降低麻精药物外流风险的意义。
“出院带药”新规一方面为患者安全用药带来利好,另一方面也对医疗机构对于麻精药物的全流程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管理部部长殷军波表示,新规对临床科室的影响表现在既往出院带药量大于门诊量的操作模式将全部废止,医师必须严格区分院内住院用药和出院带回家用药的处方;对于药学、药师管理部门而言,新规也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处方审核及调配等工作的模式。
责任编辑:杜美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