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刘某、高某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龙口公安    2026-09-12 15:54:07

关于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在烟台市公安局的指导下,龙口市公安局现已对刘某、高某、张某(甲)、张某(乙)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近年来,刘某、高某等人组织张某(甲)、张某(乙)、苗某、程某良、姚某吉、陈某波等人形成犯罪团伙,在龙口市黄水河入海口往东、大杨家往西海域,通过驱赶船只、殴打他人、扣押船只、收取扒皮费等方式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牟取非法利益,不少市场经营主体、群众遭受过不法侵害,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遭到破坏。目前刘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龙口公安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为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请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或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同时希望遭受过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或知情人,能够消除顾虑,积极、大胆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712015229 0535-8788755(杨警官)

  邮寄举报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杨警官(收),邮编:265701

龙口市公安局

2026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姜合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