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最新曝光!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13 07:00:42原创

总有人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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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掉头逃检 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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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21时30分许,德城区新湖大队在解放路与湖滨路交叉口设点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沿解放路由北向南驶来,在距离检查点约50米处突然减速停车,随即试图掉头驶离现场。

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发现异常,迅速上前拦截,当场查处驾驶人王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02醉驾上路 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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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22时34分,乐陵公安交管大队在汇源大街与津南路交叉口查获驾驶人陈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4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3mg/100ml,经鉴定,确认陈某系醉酒驾驶。

陈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3午后被查 莫怀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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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16时许,临邑公安交管大队在恒源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场查获驾驶人李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04夜间严查 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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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20时29分,天衢新区长河大队执勤民警在大学路与晶华大道交叉口南100米处开展酒驾查处集中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身上带有酒气,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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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公安交警提示您:酒驾醉驾害人害己,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贾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