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假宣传,承德露露被罚1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13 20:29:52

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了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承德露露 000848)行政处罚的决定。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自2026年3月22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在网络平台销售“恒久经典系列”杏仁露商品时,于购买链接的下方宣传界面中,对“杏仁五红”“杏仁五黑”“杏仁绿豆”三款商品展示页面标注“低糖”“低卡”字样;同时,在“杏仁五红”“杏仁五黑”“杏仁绿豆”“杏仁露原味”四款商品的组合页面中标注“低糖低卡”字样。另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8日期间,在某平台销售“端午送礼赠礼袋 经典款顺丰 承德露露经典杏仁露240ml*24罐”商品的购买链接视频中,标注“低卡”字样。上述商品的营养成分表标示的能量分别为:“杏仁绿豆”183kJ/100g、“杏仁五黑”134kJ/100g、“杏仁五红”178kJ/100g、“杏仁露原味”189kJ/100g、“露露经典杏仁露”189kJ/100ml;其中,“杏仁露原味”营养成分表标示的碳水化合物为6.8g/100g。宣传期间,上述商品共成交2853单,交易金额合计95657.69元。

违法行为类型: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行为。

处罚内容:罚款100000元。

处罚机关: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德露露于1997年10月17日在河北省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1997年1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承德露露”,证券代码“000848”。承德露露不仅是中国植物蛋白饮料的开创者,也是国内饮料行业首批上市公司之一。公司控股股东为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93%。

责任编辑:刘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