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健医药有限公司因车身药品广告违法被罚款5000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14 20:39:16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山东康健医药有限公司因利用配送货车车体发布药品广告,广告内容与审批版本不一致,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

处罚文书源市监处罚〔2026〕380号显示,山东康健医药有限公司为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2024年6月起,该企业在自有配送货车上张贴所销售药品的广告,广告共3面。广告左侧为神经类助眠产品,右侧内容为中华老字号,涉及至宝三鞭酒、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由山东立业连锁药店有售。广告OTC,烟台中亚至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经核查,当事人提交的广告审批证明,其有效版本与张贴在货车车身上的广告并不一致。企业为宣传所售的至宝三鞭酒、三鞭补酒,向广告产品生产厂家索要电子版宣传资料,自行增加文字内容,制作并张贴在8辆配送货车上,制作发布均由本公司员工完成,未单独列支广告费用,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相关规定,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康健医药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康健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05月28日,由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100%持股,法定代表人为孙玉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位于沂源县城振兴路38号。

监管部门提示,药品广告属于特殊广告,广告内容必须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增加、修改宣传文案。医药经营企业发布药品广告,应当严格遵守广告管理相关法规,未经审批或擅自改动广告内容的宣传行为属于违法,将依法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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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