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珍堂阿胶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设备不合规被罚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14 20:39:23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山东华珍堂阿胶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应急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罚款。

处罚文书(鲁(阳)应急罚〔2026〕19号)显示,执法检查查明,该企业口服液生产车间配电柜未保护接地,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8号A档,阳谷县应急管理局对山东华珍堂阿胶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26日。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华珍堂阿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5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田江龙,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阳谷县阿城镇阿胶路6号。

安全设备接地是生产车间基础安全保障,配电柜未落实保护接地,存在触电等安全生产隐患。本次处罚提示,食品、阿胶类生产企业应当常态化开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排查,严格落实安全设备安装使用国家标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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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