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安全哨⑪|安全检查如何进行?
速览淄博 | 2026-09-16 14:24:26
刘文思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编者按:
为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即日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合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推出工伤预防知识专题《工伤预防安全哨》。
本栏目聚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深入解读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剖析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和职工时刻绷紧安全之弦,筑牢生命安全防线,以扎实有效的预防举措,守护每一位工作的你。

Q:安全检查如何进行?包括哪些项目?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
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进行安全检查要先确定安全检查项目、检查路线及标准,并按项目、路线、标准进行检查。检查时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检查活动要有记录。
安全检查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1)连续生产的单位重点检查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2)危险施工场地应确保配备安全监护人,并要认真履行职责;保留完整的安全监护记录。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用具、仪器、容器等应有专人保管,有安全检查责任牌,按时进行检查。
(3)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用具必须完好齐全;防护、保险、信号、仪表、报警等安全装置完好齐全,准确有效;所有场地的油气水管线、闸门无跑、冒、滴、漏现象,消防设施、器材、工具按要求配备,保管完好,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实行挂牌责任制。
(4)应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按标准设置且标志完好清晰;电气、电路安装正确、完好;该使用防爆电器的地方,按要求使用;应装防静电装置的地方,正确安装。
(5)生产场地平整、清洁,无危险建筑及设施;生产的成品、半成品,所用的材料、原料,使用的用具、工具堆放、摆放符合安全要求;无生产中不需使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如需要使用应有安全规定及防护措施;光线、照明要符合国家标准;应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都按标准进行了安装。
(6)禁烟火的生产场所,无火源及烟蒂、火柴棒;动火作业按要求办理动火手续,并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生产场所无生产中不许使用的电炉、煤(气、柴)油炉和液化气炉,经过批准使用的要有安全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孙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