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安全哨⑫|什么是“三不伤害”、“三违”和“四不放过”?
速览淄博 | 2026-09-16 14:24:14
刘文思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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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即日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合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推出工伤预防知识专题《工伤预防安全哨》。
本栏目聚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深入解读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剖析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和职工时刻绷紧安全之弦,筑牢生命安全防线,以扎实有效的预防举措,守护每一位工作的你。

Q:什么是“三不伤害”、“三违”和“四不放过”?
“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开展“三不伤害”活动的核心和目的是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到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据统计,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造成的,所以,必须杜绝“三违”以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发生事故后,企业和职工应认真分析原因,组织检查,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采取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对事故责任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其他职工要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意识,切忌抱着事故发生在别人身上,与己无关的冷漠态度。
责任编辑:孙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