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江苏分公司被罚9万元,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金观察 | 2026-09-16 10:06:50 原创

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民生人寿江苏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9万元,相关责任人宋国华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记者注意到,年内,民生人寿已多次因违规返利被监管部门处罚通报。
5月下旬,民生人寿湖南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罚款9万元。同时,刘宗坤、李意明等责任人员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共计5万元。
4月30日,民生人寿临汾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罚款13万元。倪志乾(时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负有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罚款4万元。
记者注意到,2025年12月,民生人寿德州中心支公司也曾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罚款6万元。陈天志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罚款1.5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来,民生人寿多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今年7月份,时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原个人代理人张丹锋因“对发生涉刑案件的行为负责任”,被监管部门做出“禁止5年内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
4月10日,民生人寿咸阳中心支公司因销售人员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缴保险费,被罚款1.1万元。时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收展室业务管理岗李喜平被警告。
再之前,2025年,民生人寿旗下保险资管公司——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被罚款390万元;宋云、鲁智钢、赵方莹、莫燕霞、薛立军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9万元。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