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三高速屯昌段小轿车碰撞重型货车致5人死亡,调查报告披露

澎湃新闻    2026-09-16 14:23:01

9月15日,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披露了海三高速屯昌段“4·2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6年4月26日4时32分许,在屯昌县境内G9811海三高速公路59公里处路段,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重型仓栅货车碰撞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2026年5月9日,海南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屯昌县政府、五指山市政府组成的屯昌“4·2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经调查认定,海三高速屯昌段“4·2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是一起因货车严重超载、驾驶人分心驾驶、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叠加小型客车非法营运等多重违法行为、多环节安全监管缺位共同引发的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重型货车追尾轿车侵入对向车道,引发二次碰撞

调查报告载明,2026年4月26日凌晨4时24分许,刘X驾驶皖SG2779重型厢式货车沿海三高速公路北往南行驶至59公里加670米路段,因分心驾驶追尾低速行驶的琼ADM2932小型轿车后,因超载、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侧翻压塌中心护栏侵入对向道路,占用应急车道和慢车道停止。

随即和莫Ⅹ辉驾驶的沿海三高速由南往北行至该处的桂KW2878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桂KW2878重型仓栅式货车受损停驶于侧翻货车北侧约百米路段行车道上(跨左、右行车道分道线)。同日4时32分许,陈X波驾驶黑B0B808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段时,追尾碰撞停驶在道路上的桂KW2878重型仓栅式货车后部,造成小客车驾乘人员陈X波、李X、王X华、苏X旺、刘X迎5人死亡。

事故原因:小轿车驾驶员分心驾驶

调查报告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陈Ⅹ波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黑B0B808小型普通客车,在高速公路通行过程中,因分心驾驶,对前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前方危险路况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

莫Ⅹ辉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桂KW2878重型仓栅式货车上路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跨高速公路两条行车道停车,未按规定及时设置警告标志、扩大警示距离。

刘Ⅹ驾驶严重超载的皖SG2779重型厢式货车因分心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侧翻至对向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和部分慢车道,未及时从侧翻车驾驶室脱困并履行设置警告标志的法定义务。

经海南省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X波、莫X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X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驾驶人陈Ⅹ波未获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未获取《道路运输证》的黑B0B808小型普通客车长期从事道路交通客运。同时,皖SG2779重型厢式货车车辆登记所属货运企业亳州市德立物流有限公司未落实挂靠车辆全周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放任车辆持失效营运资质上路营运。涉事企业泰和县南方物流有限公司源头治超失管,放任皖SG2779重型厢式货车超载违规出场。属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在非法营运、货物运输、路面执法、源头治超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1人被追究刑责,4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调查报告显示,驾驶黑色小轿车的陈X波和驾驶重型货车的莫X辉被认定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因陈X波在事故中身亡,不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责,莫X辉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建议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责任人共4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事故调查组建议,责成五指山市委、市政府、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就暴露出的问题向海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崔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