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聘司机实为精准围猎 济南槐荫检察院揭开涉20余名受害人“套路聘”面纱
山东法治 | 2026-09-17 18:05:49 原创
李晓琳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当初轻信高薪揽活的噱头,一时贪心掉进圈套,现在背上了巨额车贷,太后悔了。”面对每月7000余元的还贷账单,受害人货车司机刘师傅满是懊悔。一场精心包装的“高薪聘司机”骗局,让刘师傅在内的20余名求职司机坠入陷阱,不法分子以零首付购车、保底货源、月入过万为诱饵,大肆敛财50余万元。
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以“高薪招货车司机”为幌子的“套路聘”诈骗案近日尘埃落定。2026年4月16日,被告人韩某、康某等因诈骗罪被槐荫法院判处10年6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月2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高新诱饵:招工背后暗藏购车陷阱
2023年7月,大半年没找到工作的刘师傅,在某招聘平台刷到一条极具诱惑力的信息:“招货车驾驶员!月保底收入1.2万元,C1驾照即可,稳定货源!”优厚的薪资待遇、宽松的入职条件让刘师傅心动不已。
面试环节,公司负责人韩某拍着胸脯向刘师傅保证:公司按需匹配居住地址就近派单、固定货源兜底、司机往返配货增收,全程无需装卸货物。待刘师傅萌生入职意向后,对方顺势推出租赁车辆、自带车辆、零首付购车三种合作模式。
其间,韩某刻意渲染零首付购车的优势,将其包装成“低门槛、高收益、稳增收”的优质方案,谎称公司优先分配优质货源,求职者只需零首付贷款购车,从业满3年即可免费获赠车辆。
在“高薪稳岗、免费得车”的诱惑下,刘师傅当场敲定合作,并签署了《委托购买车辆协议》《抵押贷款合同》等诸多文件,随后这些文件均被对方收走。直至提车当日,销售人员突然变脸,告知刘师傅车辆总价18.8万元,银行贷款仅审批通过15.5万元,仍有3.3万元尾款缺口需补齐。
突如其来的尾款压力,让手头拮据的刘师傅进退两难。销售人员顺势诱导,主动协助其在多个网贷平台申请贷款,一步步将刘师傅拖入多重债务泥潭。
骗局败露:高薪承诺成空谈,求职谋生皆落空
入职后的刘师傅并未迎来韩某承诺中的稳定高薪、轻松务工。他被随机分配到一家物流公司配送食材,不仅货源稀疏、订单寥寥,还需自行承担货物装卸、自主寻找返程货源,与面试时的承诺截然不同。
短短3个月,刘师傅的货车便长期闲置,收入惨淡。经核算,他每月最高毛收入不足4000元,扣除油费、路桥费等运营成本后,剩余收入甚至不足以覆盖每月车贷,不仅未能靠务工增收,反而背负沉重债务。
刘师傅怒气冲冲地前往招聘公司讨要说法时,发现手中连基本合同协议都没有。而招聘公司已是人去楼空、一片狼藉,此前满口承诺的负责人韩某早已失联。他多方询问同行才得知,他被安排入驻的物流平台均为公开渠道,无需任何中介介绍、调度,所谓的“专属货源、定向安置”纯属虚构。至此,刘师傅才彻底醒悟,自己陷入了一场精心策划的“套路聘”骗局。
全链收割:团伙打造标准化套路,批量围猎求职司机
“刘师傅并非个例。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韩某纠集多名同伙,批量注册多家冠以‘集团’‘新能源’等高端名头的空壳物流公司,搭建起引流造势—面试画饼—诱导贷款—追加尾款—失联收割的全链条诈骗体系,精准收割跨行求职、缺乏行业经验的货车司机。”9月8日,办案检察官孙文东告诉记者。
孙文东介绍,该诈骗团伙作案手法极具套路化、系统化。首先通过各大热门招聘平台广撒网,以“保底高薪、往返配货、无需装卸”等极具吸引力的话术投放招聘信息,精准锁定急于转行、急需就业的求职群体;随后在面试过程中刻意夸大企业规模与货源储备,极力鼓吹贷款购车模式的盈利优势,诱导求职者贷款购车。
为牟取高额差价,该团伙刻意对车辆进行简易改装,扰乱车辆市场定价体系,再勾结汽车销售机构,诱骗求职者签订高额贷款合同,凭空抬高的车价差额全部转入团伙控制账户。提车环节二次牟利,以贷款审批额度不足为由,向求职者索要2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尾款,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逼迫受害者办理网贷、出具欠条。完成资金收割后,团伙成员仅将求职者推送至公开物流平台自主接单,无任何专属货源扶持。一旦受害者察觉被骗上门维权,便以“个人能力不足、不愿吃苦、线路适配问题”等理由推诿搪塞,最终通过变更经营地址、拉黑联系方式等彻底失联。经查,该案有20余名求职司机被骗,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穿透迷雾:剥离民事纠纷伪装,锁定刑事诈骗本质
“这绝非普通商业纠纷,而是精心策划的诈骗。”孙文东斩钉截铁地说,该案作案手法隐蔽性极强,团伙刻意将诈骗行为包裹在融资租赁、就业服务、车辆合作等合法外衣下,刻意混淆行为性质,试图将犯罪伪装成普通的民事合同纠纷。
2024年11月26日,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槐荫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该案区别于普通诈骗案件,诈骗团伙通过注册合规公司、登记车辆至受害者名下、少量匹配货源等方式制造合法经营假象,叠加涉案主体多、利益链条广、受害者分散、取证难度大等特点,案件一度陷入“察觉难、报案难、认定难、取证难”困境。为此,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固定核心证据,层层剥离其“商业纠纷”的虚假外衣。
经查,该团伙收入全部来源于车辆贷款的差价和提车尾款勒索,完全背离正规企业经营模式;警方查获的标准化诈骗话术手册证实其诈骗手法;完整的资金流向记录显示,所有非法获利最终均流向韩某等核心成员账户;受害者薪资流水佐证,其实际收入不足团伙承诺的30%,高薪说辞纯属虚构。
“我们以招聘为幌子,诱使求职司机贷款并从中牟利。”在完整、闭环的证据链面前,韩某等人对系列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通过逐笔核算涉案违法所得、积极敦促退赃退赔,最终成功追赃挽损62万余元,最大限度弥补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图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孙文东)
检察官释法:识破套路陷阱,守住求职反诈底线
办案检察官孙文东表示,本案是典型的套路型犯罪,此类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精心设计的系列欺骗手段,诱使或逼迫被害人陷入不利境地,进而讹诈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此类套路型犯罪,不仅严重侵害求职群众财产安全,更肆意扰乱就业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对此,孙文东提醒求职者:面对招聘平台“月入过万、轻松务工、保底稳收”等过度优厚的招聘承诺,务必提高警惕、理性甄别。凡遇“贷款购车”“保证货源”等情形,做到“三查三不”:查企业资质、查合同条款、查车辆价格;不轻易签字、不盲目贷款、不私下转账。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固定证据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记者李晓琳 通讯员 韩燕 赵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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