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开征集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17 10:52:53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开征集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部署,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但不限于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非法垄断某一区域运输市场,欺行霸市、恶意排挤竞争对手,通过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控制运输市场经营;盘踞在客运站点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实施“揽客”“拼客”,垄断客(货)源、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围标串标、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恶意阻止施工、强行提供运输服务、设备租赁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三)教唆、指示、煽动、伙同他人聚众实施严重超限超载运输;为车辆探路、带路、通风报信逃避检查;以暴力、胁迫、侮辱等方式抗拒、阻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四)非法损坏、侵占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要素资源,非法阻碍正常客货运输通行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五)在交通运输行业通过歪曲事实、断章取义、混淆是非等方式煽动对立、蛊惑人心,以恶意“维权”、“网络暴力”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碰瓷”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六)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规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违规串联、煽动交通运输从业者非法聚集、罢运罢驶、阻塞交通枢纽或围堵党政机关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运输正常秩序等问题线索。

(七)交通运输公职人员在行业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环节吃拿卡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为违法违规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并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打击报复,违者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追究法律责任。

(二)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途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通过以下渠道受理举报:

(一)举报电话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226503、2226067。

(二)来访来信地址

来访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

来信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1118房间收,邮编:256600。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董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