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农村商业银行及四个支行合计被罚没246.75万元,因贷款管理不到位
金观察 | 2026-09-17 17:55:06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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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四个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没合计246.75万元,相关分支机构与多名责任人员同步被追责。
具体来看,乐山农商银行总行被罚款20万元,峨眉山支行被罚款90万元,五通桥区支行被罚款20万元,沐川支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86.75万元,犍为支行被罚款30万元。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责,田刚、王娟、阳荣波、陈颖、陈颖、童丽娟、陈彤被警告并罚款共计45万元,舒展被警告。综上,机构罚没与责任人合计被罚近29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贷款管理不到位,通常指向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环节的履职缺失,是中小银行特别是农商行罚单的高频类型。
该行官网显示,乐山市商业银行是乐山市政府控股的国有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7年2月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是西南地区首批成立的地市级城商行,注册资本约40.48亿元,下辖营业机构228个,是乐山市网点覆盖最广、服务触角最深的地方法人银行之一。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