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报年报先别慌!信用修复政策了解一下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18 08:52:02原创

各位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朋友们:

2025年度年报填报已于2026年6月30日截止。

如果您因为一时疏忽忘了报年报,现在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先别慌,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通道早就为您敞开了!

一、啥是信用修复?国家新规一次说清

2025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07号),自2025年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一)哪些违法失信情形可修复?

未年报被“列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

就属于这一类)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都在可修复的范围内。

(二)平台办理更便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网站等实现数据共享、结果互认,一次修复,多平台同步。

二、手把手教您:忘了年报,两步“满血复活”

如果您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下面的步骤操作即可:

(一)补报年报并公示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s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用电子营业执照或联络员信息登录,找到“年度报告填报”,选择未报的年度补报并公示。

如果有多个年度没报,请从最早漏报的年份起逐年补齐。

(二)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年报补报并公示后,登录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点击首页“信用修复”栏目即可进入),选择相应修复类型,按提示提交:

·信用修复申请表;

·守信承诺书。

信用修复申请表和守信承诺书可自行下载模板,按要求填写并上传。

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移出决定,您的信用状态随即恢复正常。

特别提醒:年报补报公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声称“花钱就能删记录”“交费就能洗白信用”的,都是诈骗,千万别信!

三、有颗“定心丸”:9月30日前补报“首违不罚”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首次未年报,9月30日前补报,不予罚款!

看到这个先别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行“信用赋能”“首违不罚”,给“无心之失”的经营主体备了一副“后悔药”:

年报补报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就能“挽回”信用!

(一)“首次未年报”“3个月内补报”,不予罚款

具体怎么算?

“首次”:指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也就是从2021年度报告起,第一次未年报;

“3个月内”:年报法定截止日为每年6月30日,往后3个月,即9月30日。

(二)超了3个月,也可从轻处罚

即使补报时间超过了3个月,处罚也不是“一上来就顶格”。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对一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信用是“金名片”,失信的代价可不小

包容审慎,不等于放松监管。

年报逾期不处理,后果是实打实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等工作中,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可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时疏忽,多年受限”。

五、市场监管部门想对您说——

政策有温度,守信靠自觉。

如果您还没补报2025年度年报——

赶在9月30日之前完成补报公示

请立刻行动起来,

后,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完成信用修复!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还可“免申即享”!

也请大家把这篇文章转发给身边的经营者——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记得按时如实公示年报!

责任编辑:吕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