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法院:审执联动高效化纠纷

地方法治 |  2026-09-18 1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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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烟台市福山区法院门楼法庭充分发挥审执联动、驻庭执行优势,成功高效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柔性调解、靠前督促履行,切实把纸上权利转化为群众手中实实在在的权益。

该案系一起特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违法驾车,与驾乘三轮车的老年夫妻发生碰撞,事故致夫妻一方不幸身亡。受害人家属悲痛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中,承办法官蒋明明细致梳理案件事实,查明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主动引导原告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精准厘清各方责任,为合理赔付奠定基础。

考虑到原告因事故痛失亲人,身心遭受巨大创伤,而被告年逾六十,一次性全额赔付压力极大,机械判决极易引发新的矛盾。蒋明明坚持法理相融、调解优先,耐心开展释法明理、情绪疏导工作,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兼顾受害方损失弥补与被告实际履行能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赔付调解方案,既最大限度维护了逝者家属合法权益,又减轻了被执行人的即时履约压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避免调解协议“纸上空转”,切实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门楼法庭驻庭执行机制同步跟进。在首期赔偿履行期限临近之际,驻庭执行法官宋诗豪主动对接承办法官,提前梳理案件履行节点,通过线上提醒、靠前督促,督促义务人按期筹措赔偿款项,筑牢主动履行防线。

约定履行日期当天,被告如约到庭,现场足额交付首期赔偿款103389元。在驻庭执行法官全程见证下,原告核对款项无误并出具收条及谅解书,该案件首期履行内容全部履行到位。执行法官现场再次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必须严格依照协议按期支付后续赔偿款,如逾期不履行,原告有权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其将承担失信、限高相应法律后果。

派出法庭扎根基层,驻庭执行打通权利兑现“最后一公里”。以往案件调解后,若义务人不主动履约,当事人还需另行申请强制执行,耗时费力。门楼法庭推行审执联动模式,审判调解与驻庭执行无缝衔接,执行力量提前介入跟踪和解协议履行,实现“调解有人促、履行有人盯”。

此次纠纷的顺利化解,是门楼法庭打造审执联动模式的生动实践。通过审判环节温情化解矛盾、执行环节靠前跟进监督,实现调解有温度、履约有速度、维权有力度,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获得感。

下一步,福山法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审执联动工作机制,以更务实、更温情、更高效的司法举措,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末梢,用心用情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烟台市福山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