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条规定,以下一辆拖拉机办理补换领牌证业务时,原号牌未收回,现公告作废。特此公告。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