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句“不想跟妈妈”,法院为何没一判了之?

大众新闻    2026-09-19 14:03:20

家庭安,则少年安。如今,离婚已不是新鲜事,但离婚并不是家庭矛盾的终点。抚养权、探视权、学籍办理、日常照料……许多离异夫妻在“为了孩子好”的名义下继续拉扯,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日积月累便生出猜忌与对立,更让人揪心的是,孩子常常被推到冲突最前面被迫“选边站”。

面对这样的纠纷,法院会怎么判?孩子说“想跟爸爸”,是否就能直接变更抚养关系?一判了之,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近日,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审理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给出了一个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答案。

原告刘某与被告孙某原系夫妻。离婚时,双方约定孩子由母亲孙某抚养,但孩子上学在刘某所在片区,每天接送、辅导作业、生病陪护,实际都是刘某在管。如今,孩子要办初中学籍,需要抚养权与实际监护一致。刘某觉得,自己实际抚养多年,变更抚养关系顺理成章,于是起诉,孙某坚决不同意。

庭审中,刘某提交了孩子录制的视频,视频里,孩子说想跟爸爸,还说了不想跟妈妈的诸多理由。按照一般理解,法院是不是该直接判?再一问,孩子小声说:“我怕爸爸难过,就说跟爸爸。”原来,孩子在大人对峙中学会了“选边站”。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敏锐察觉到,本案原、被告矛盾早已超越抚养权本身,成年人长久的争执对立,潜移默化传导给孩子,致使孩子对母亲滋生抵触情绪,母子之间产生明显情感隔阂。倘若仅就法律问题简单下判,虽能了结案件,却解不开人心上的疙瘩,甚至会进一步撕裂亲子关系,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孙某起初也常去看孩子,可刘某觉得她来了反而打乱孩子学习,几次没让她接走,孙某觉得刘某故意设阻,刘某认为孙某“嘴上说爱,实际不管”,孙某满腹委屈,觉得刘某“把孩子藏起来”。两人越不沟通,误会越深。孩子夹在中间看到的是妈妈一次次缺席,慢慢也就不再提妈妈。

承办法官多次开展背靠背调解,耐心倾听双方委屈与诉求,摆事实、捋细节,破除信息偏差带来的猜忌,引导原被告跳出“输赢之争”,回归“一切为孩子好”的出发点。调解室,法官没有先讲法律,而是让双方各说一件这些年对方为孩子做的事。刘某沉默半天,说:“她生他时遭了不少罪。”孙某眼圈一红,说:“他爸这些年接送、做饭,也不容易。”话说到这儿,屋里的火气降了一半。法官又把两人这些年的联系记录、接送时间、聊天记录一条条摆出来,很多猜忌,其实只是信息不对称。

几番疏导后,原、被告双方积怨逐步消散。被告充分认识到变更抚养权是现阶段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便利孩子就学的最佳途径,同意原告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不代表失去孩子,法院征得双方同意后,一并就探视方式、日常沟通等细节达成一致,同时,不把成年人之间的矛盾转嫁给孩子。

法官短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家事司法的价值,不止于定分止争、划分权责,更在于修复亲情、疗愈人心。抚养权之争,争的不是权利,而是一份沉甸甸的监护责任。烟台开发区法院在家事案件办理中,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放在首位,善用调解手段消融家庭矛盾,用心用情播撒亲情的种子,静待少年向阳花开,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传递司法温度。

(大众新闻通讯员 肖水莲 赵鹏 马文崇)

责任编辑:林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