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19 15:19:57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被河口区应急管理局处以 2.5 万元罚款。

公示信息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东河)应急罚〔2026〕24 号,处罚决定日期9 月 8 日。该公司被处罚原因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按规定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本次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作出,条款规定: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责令限期申请,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次处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52 号第 C 档予以裁量。

据天眼查APP公开信息显示,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李世龙,企业注册资本73458.219446万元,是一家以从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企业股权信息显示,山东海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3名股东,东营蓝鑫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最大股东,持股比例 81.0777%;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1.3534%,该主体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记录;自然人李露露持股 7.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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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