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套提取上限不超20万元,9月20日起济南自住房装修可提取公积金

新黄河    2026-09-20 10:09:32

9月20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首次将“装修自住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法定提取情形。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通知,明确缴存人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频次、额度,做到与新政同步兑现,实现“应提尽提、应享尽享”。

提取条件:以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为依据

围绕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的现实诉求,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明确以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为主要准入依据,对新建自住住房和房龄较长住房分别设置差异化的申请条件。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含)且不超过3年(含)的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

提取频次:同一住房仅限一次,实行双重管控

济南严格限定提取频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实行双重管控机制,每名缴存人就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满10年可申请一次,每名缴存人累计办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不得超过两次。通过制度设计堵塞重复提取、变相套现漏洞,引导公积金资金精准流向真实住房消费。

提取额度:统一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定

实行定额核算标准。提取金额按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材料:数据共享核查,减证便民

推行数据共享核查。缴存人办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需提供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个人银行一类储蓄卡;缴存人配偶办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充分利用大数据联网查询功能,对能够通过数据接口核验的证明材料一律免予提交,最大限度减证便民、压缩办理时限。

通知还明确,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停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含)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办理;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并持续3个月,恢复业务办理。

(新黄河)

责任编辑:朱洪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