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变化,装修、交物业费都能提!山东多地出细则
商业观察 | 2026-09-20 16:57:03 原创
胡羽 来源:大众新闻
装修、交物业费都可以公积金了。今天,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条例》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提取情形从6种增加到9种。其中,老百姓日常生活中装修住房、支付物业费都可以提取使用。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租房、购房、修房和养房,让住房公积金服务全生命周期住房消费。
新规施行当天,山东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配套通知,将政策红利同步兑现。
济南明确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自9月20日起施行。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提取金额按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20万元。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且不超过3年,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每名缴存人累计办理装修提取不超过两次。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一步拓宽提取使用场景,同时完善贷款支持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聚焦居民住房全周期消费,将自住住房装修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可选择一套我市自有产权住房,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照每平米1500元计算,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共享数据验证通过的,可“零材料”办理。近年来,我市不断扩大提取范围,目前提取情形已经增加至18种,包含租房、购房、还贷、支付物业费等,完整覆盖“租、购、修、养”全链条住房消费。

淄博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提取业务。装修提取金额按照装修发票金额核定,但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平方米,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须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大众新闻记者 胡羽)
责任编辑: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