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30万元,因租前调查不尽职等
金观察 | 2026-09-21 10:54:33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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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租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被罚款13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王楠、彭晓雪、谢天、刘贺冉、李艺、齐子琨、李天莹被警告,黄永攀、陈蓓被警告并处罚款共计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光大金租于2010年5月注册成立,由中国光大银行发起并控股(90%),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各5%),目前注册资本59亿元。光大金租业务主要涵盖航空、航运、车辆、新能源等专业领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国计民生领域,以及新材料、新基建、高端制造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