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怀疑妻子出轨,连续两晚殴打妻子致死,庭审时拒不认罪悔罪!子女出具谅解书,法院判了
法治讲堂 | 2026-09-20 17:57:27
9月14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开了“岳某坤故意伤害案”详情。

基本案情
被告人岳某坤与被害人刘某侠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岳某坤经常酒后殴打刘某侠,曾因家暴被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2022年3月1日晚至3月2日凌晨,岳某坤因主观无端怀疑刘某侠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家中殴打刘某侠。3月2日晚,岳某坤饮酒后锁闭家门,使用木椅等对刘某侠持续殴打至3月3日凌晨3时之后,造成刘某侠全身多部位损伤,广泛皮下出血,19根肋骨骨折。
岳某坤对重伤倒地的刘某侠置之不理,直至3月3日上午才将失去意识的刘某侠架到床上。当晚20时许,岳某坤让家人联系亲友对刘某侠救助,急救人员到场后,经检查确认刘某侠已死亡。经鉴定,刘某侠系被钝性物体多次打击致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直至一审、二审庭审时,被告人岳某坤对其行为毫无悔过之意,拒不认罪悔罪。案件审理中,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子女出具的谅解书。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2日作出(2022)皖12刑初 4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岳某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岳某坤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2022)皖刑终20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4日核准对被告人岳某坤的死刑裁定。
裁判理由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为: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对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能否因获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而从轻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岳某坤与被害人刘某侠系夫妻关系,婚姻期间育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岳某坤长期对刘某侠实施家暴,且曾因家暴行为被公安机关告诫。
案发时,岳某坤仅因主观无端猜忌,便连续两晚对刘某侠实施长时间殴打,造成其多发肋骨骨折、颅脑重创,在刘某侠濒死阶段,拖延十余小时才寻求救助,漠视其生命安全。
岳某坤归案后拒不认罪,且无任何认罪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极大,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适用死刑的法定要件。虽然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子女出具的谅解书,但是谅解人兼具被害人与被告人近亲属双重身份,考虑到岳某坤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即使获得近亲属的谅解,亦不足以据此对岳某坤从轻处罚。
综上,被告人岳某坤故意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死亡,其长期实施家暴、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且拒不认罪悔罪,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判处死刑。
责任编辑:李金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