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重评、注销、冻结残疾人证

澎湃新闻    2026-09-21 06:51:45

近期,多地正通过重评、注销和冻结的方式纠治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

2026年9月20日,甘肃积石山县残联发布公告称,为规范残疾人证管理,纠治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对前期目测方式评定的残疾等级进行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此次,积石山县残联公布了一份印有77人信息的花名册,并请相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残疾人证及残疾评定表,前往积石山县人民医院或临夏州中医医院(去临夏州中医医院鉴定的需在评定表贴照片并加盖所在村、乡镇公章)进行重新评残,评定结果作为残疾人证核发、变更的重要依据。即日起到2026年9月30日内不按要求重新评残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证予以注销,享受不到惠民政策造成的后果自负。

稍早前的9月11日,甘肃成县残联对拟冻结残疾人证人员进行公示。消息称,根据《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纠治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残联发〔2026〕3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拟对纠治工作中核查出的“人轻证重”残疾人、省级专班反馈的“智力、精神和视力一、二级持有驾驶证”人员和市纠治专班调研回访反馈的残疾等级存疑人员,未按要求在8月31日前进行残疾状况复评或注销驾驶证的镡淑英等106名残疾人的残疾人证进行冻结处理。

成县残联提及,以上人员如有复评意愿,请在公示期内尽快携旧残疾人证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及时复评并换领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冻结后,将暂停享受残疾人两补等惠残政策。

在成县残联列出的名单中,80余人等级存疑,另有20人重度残疾持驾驶证。

另外,西藏南木林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于9月9日发布消息称,根据相关规定,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开展持证残疾人档案全覆盖审查、入户核查,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针对档案资料不全、动态不及时等问题,分层分类开展重新评定、市级医疗机构复评及上门评定服务,精准开展整改整治,从严动态管理。经专业医疗机构评定及逐级复核确认,截至2026年9月9日,该县48名持证残疾人身体康复,已不符合现行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不再具备持证条件。前期已全部完成政策宣讲,送达书面告知书工作。为规范残疾人证动态管理,现将拟注销残疾人证人员予以公示。

陕西淳化县残联也于8月28日公布了一则关于注销目测评定残疾人证的公告。

淳化县残联介绍,全省纠治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市残联反馈该县目测评定残疾人共193人,要求限期完成重新评残鉴定工作。县、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按照统一部署,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对全县纠治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开展专项核查,并督促193名目测评定残疾人重新评残鉴定。县残联通过发函、工作微信群、电话告知等方式,多次通知相关残疾人到指定医院进行重新评残鉴定。目前,仍有58名目测评定残疾人未进行重新评残鉴定。

为规范残疾人证管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淳化县残联决定注销上述58名残疾人证,并将其名单送至县民政局,同步停发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何为目测评残?

根据《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100问》,1995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统一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明显残疾,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残联可直接发证;县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请县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检查,由县残联认定发证。

200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印发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随着残疾人证的政策含量越来越高,残疾人证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残疾人反映目测评残不公问题也越来越突出。2017年,中国残联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过程中,公开广泛面向社会、有关机构、基层残联、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征求意见建议,绝大多数反馈意见都建议取消通过目测方式评残,残疾结论应严格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由专业机构作出,确保公平、公正。

为此,2017年,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取消了通过目测方式评定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残疾结论一律由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作出,“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100问》提到,2018年以前,对残疾人证申请人残疾类别和等级明显的,县级残联包括残联理事长在内的共3人通过目测可直接认定其残疾类别与等级,无需到医院进行残疾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残疾评定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严谨性,必须借助医疗设备、仪器检查后方能准确判定,尤其是残疾等级很难通过目测作出准确结论。通过目测评残,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人情证”“假残真证”等现象。

责任编辑: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