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被监管部门罚3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1 07:44:00
近日,信用中国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3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海市监处罚〔2026〕4857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7月27日,处罚内容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0元,无没收违法所得事项。
违法事实显示,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2514.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5%,受让方为上海天悦腾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该笔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已于2025年9月25日完成。
资料显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30日设立,公司章程载明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中国中药有限公司持股时间已超三年,有权转让所持股份,且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25年9月25日完成转让手续。但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未主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调查期间,监管部门多次拨打企业留存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该企业也未在注册地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监管部门向其注册地址邮寄《限期提交材料通知书》被退回。
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百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对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彦霖,注册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10层2单元1001。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企业发生股权变更等登记事项变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企业须保持联络渠道畅通,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热线:13465908069(同微信)
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