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美康医院因少缴企业所得税、少代扣个税被税务部门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1 17:03:08
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信息显示,济南美康医院有限公司因税收违法,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以罚款339374.5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南税稽一罚〔2026〕153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17日。
公示载明,该医院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43022.02元;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462551.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对济南美康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39374.56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开信息,济南美康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建永,企业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花园东路3666号保利华庭公建3号101室。
相关部门提醒,依法纳税、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医疗机构同样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各项税款,防范税收违法风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热线:13465908069(同微信)
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