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鸿德中医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予以行政处罚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1 17:03:14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济南鸿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因存在病历管理违规行为,被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警告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槐荫卫罚〔2026〕12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公示信息显示,济南鸿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参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一条一般一阶等次以及《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四张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该单位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鸿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浩,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腊山河西路1157号513室。
病历是医疗活动的重要原始记录,也是保障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凭证。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病历书写与管理相关法规要求,规范病历资料填写,强化内部质控管理,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与患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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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