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友保健有限公司未经消防许可擅自营业被罚3.8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1 20:48:07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山东康友保健有限公司因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罚款3.8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聊开消行罚决字〔2026〕第004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5日。
公示信息显示,山东康友保健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8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康友保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黄山路南61号五洲办公楼一楼二楼。
消防许可审查是防范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关口。消防部门提醒,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必须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取得许可后方可营业。相关经营主体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杜绝无证投入使用、营业等违法行为,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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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