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培元堂中医养生涉嫌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进药品被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1 20:47:29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山东培元堂中医养生有限公司因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许可或者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被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潍奎市监处罚〔2026〕117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处罚内容为没收4盒“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批号2510019)”,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没收非法财物金额0.0195万元。

公示的违法事实载明,两名多月前,有顾客将4盒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放到山东培元堂中医养生有限公司店内代卖,至5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药品尚未售出。执法人员扫码追溯药品流向,查到该药品由潍坊金通大药店有限公司虞河店售出。经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锡检查分局发函确认,涉案批次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为合格产品,可排除假药嫌疑。涉案4盒药品货值金额195元,因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相关规定,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培元堂中医养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刘付国,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乐川街1892号36号楼101。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经营药品必须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方购进,严禁接收个人委托代卖药品。养生机构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不得违规从事药品购进、代售活动,严防药品流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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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