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法院法官徐向:一份免予刑事处罚判决背后的温度
地方法治 | 2026-09-23 15:45:23
审判庭里,姬某某捧着那份刑事判决书,翻来覆去地看,指尖在纸页上轻轻摩挲,紧皱的眉头一点点舒展开,嘴角终于扬了起来。他有点口齿不清对我说:“谢谢你,徐法官,我做梦也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晚上我请你吃饭,你一定要去!”我急忙摆手:“心意我领了,案件是公平公正审理的,综合你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才确定这个结果。” 在声声道谢中,姬某某脚步轻快地走出了审判庭,背影比来时挺拔了许多。
姬某某与郭某某本是相交多年的朋友,却因一笔债务生了嫌隙。一天,郭某某找到正在跑运输的姬某某,拉开半挂货车的车门就开始理论,两人话不投机,争执间姬某某一把将郭某某从副驾驶拽了下去,致使郭某某左脚跟部着地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情并不复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本无悬念。然而,我翻阅卷宗时却发现,姬某某始终不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也一概不认。其中有什么难言之隐吗?我不禁产生疑问。
于是,我拨通了公诉人的电话。经沟通了解,姬某某是一名党员,上有老下有小,育有一子一女,全家靠他跑运输维生,经济拮据。他担心一旦被判刑,党籍保不住,家庭生活和子女前途也会受到极大影响。在了解情况后,我决定在开庭前见他一面。
“徐法官,我哪犯罪啦?我就拉了他一下,是他自己从车上掉下来摔伤的,这是意外,我又没打他!” 刚一见面,姬某某就情绪激动地大声说。我明白姬某某是在法律的理解上存在误区,我不断安抚他的情绪,在情绪平复后,我向他慢慢释明他的拉拽行为与郭某某的伤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姬某某听完,沉默了半晌,声音低了下去:“我没钱赔,出事后媳妇整天闹离婚,两个孩子要花钱,半挂车是贷款买的,贷款也还不上。真不行,我就去蹲监狱。”
送走姬某某,我立即联系辖区派出所办案民警,核实案发经过和他的家庭情况,确认其家境确实困难,本人性子也偏执拗,案件调解工作难度较大。于是我找到郭某某,看看能不能从他身上找到调解的突破口。
“徐法官,我要求姬某某赔偿我经济损失8万元,到现在我的脚还没好,走路一瘸一拐的。这是律师给我写的诉状,如果不赔偿我,我要求重判姬某某。我和他多年朋友,欠我的钱不还,还弄伤我,这算什么道理!” 一见面郭某某就向我倒起了苦水。“老郭,你和姬某某也是多年的老朋友,他的家庭情况你应该也清楚,赔偿也要看个人的能力,你最少能接受多少钱才能谅解姬某某。”我试探性的轻声问道。“不能少于5万!”郭某某思索一小会儿,脱口而出。
回到办公室,我把和郭某某沟通的情况转告姬某某,电话那头瞬间“炸”了:“他咋不去抢啊!住院才花几个钱?我没钱,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双方各不相让,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我心里清楚,若是简单一判了之,姬某某大概率要判实体刑,这个本就摇摇欲坠的家,恐怕就真散了。
开庭前的那几天,我两头跑、反复谈。一边再次会见姬某某,把认罪、赔偿、谅解与量刑之间的利害关系讲清楚,让他想尽办法筹钱;一边多次给郭某某打电话,从多年友情谈到实际履行能力,耐心做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开庭前一天,双方坐到一起达成了调解协议,姬某某赔偿郭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郭某某向姬某某出具谅解书。庭审过程很顺利,鉴于姬某某当庭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公诉机关建议对姬某某适用缓刑。
开完庭,我坐在办公室里反复思考,这起案件是因朋友间偶发矛盾引发,姬某某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且已赔偿到位、取得谅解,能否在定罪基础上免予刑事处罚?我将这个想法提报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与会法官一致同意。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近年来,因家庭、邻里或偶发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逐年增多,这类案件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法官不能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应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在高质高效办好每一起轻伤害案件中助力轻罪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通讯员 徐向)
责任编辑:马文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