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等几天”到“2小时” 薛城不动产登记既提速又让利,为小微企业省下26万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9-22 16:28:03原创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李可欣 枣庄报道
9月21日,薛城区“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 助力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压缩办理时间方面,薛城区严格落实国务院及省市相关部署,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逐步压减至5天、3天、1天,目前已在2小时内办结;在降低办理成本方面,2026年以来,薛城区累计免收小微企业登记费约26万元。

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乾,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区生态修复中心主任周同,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田红勇,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副主任王璨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乾介绍说,不动产登记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区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创新,通过优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降成本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和服务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权保障。
突出流程再造,推动登记办理“一次办好”
针对以往不动产登记“多窗跑”、环节多等问题,薛城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改革,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税务联办平台、税务征缴系统及非税征收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多系统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全面整合登记流程,推动窗口、人员、信息“三集成”,优化窗口设置,专门设立“企业专窗”,将原先分散的受理、核税缴税、缴费、领证等环节职能归并整合。改革后,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由原来4个环节压减至1个环节,实现“一窗办理”,推动“跑多窗”向“进一窗”转变,真正做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
同时,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区自然资源局深入开展“干部走流程”“局长科长坐窗口”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换位体验,亲身走一遍办事流程,实打实发现问题;安排局长、科长走进不动产登记窗口坐班值守,面对面接待群众企业,现场化解办证疑难问题,把一线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优化登记服务的实际行动,不断擦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品牌。
强化数字赋能,推动申请材料“一次提交”
积极响应国家“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大力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
加快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使用电子材料,对仍需提交纸质材料的,由窗口人员统一扫描转为电子档案,实现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全流程电子化流转,提升办理效率。2026年以来,薛城区共形成电子材料约2万余份。
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依托市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共享交换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可实时获取公安、市场监管等20余类部门信息,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2026年以来,本区累计共享部门信息21761条。
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在发放纸质证书(证明)的同时,同步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企业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或“爱山东”APP实时获取。电子证照已在抵押贷款、转移登记等多个场景中广泛应用,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压缩办理时限,推动登记成本“一降到底”
围绕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在压缩办理时间方面,严格落实国务院及省市相关部署,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逐步压减至5天、3天、1天,目前已在2小时内办结。其中,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等简易登记业务实现“随到随办、即时办结”;企业专窗业务、抵押登记等非涉税业务可在30分钟内办结。
在降低成本方面,薛城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全面推行证书(证明)免费邮寄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实行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做到应免尽免。2026年以来,本区累计免收小微企业登记费约26万元,切实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免收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简易低风险项目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登记成本。
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服务场景“一拓再拓”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不断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景。
推行“带押过户”模式。今年以来已办理业务9件,涉及金额430余万元。目前,区自然资源局正积极推动“带押过户”服务从个人拓展到企业,从住宅拓展到工商业等各类不动产,积极推动跨金融机构“带押过户”,有效降低企业和群众过桥资金负担。
协同司法机关开展“带封过户”。在人民法院许可和监督下,债务人可自行出售带封不动产或以带封不动产抵押融资,在查封状态下办理不动产转移和抵押登记,一体实现债务清偿、安全交易和市场要素有序流动,有效破解传统不动产执行模式中流通不畅的问题。
探索开展地表、地上、地下三维立体空间登记多场景应用。针对地下车库、园区配套构筑物等立体空间权属对象,明晰空间权利边界,有效满足企业产业项目开发、资产抵押融资等多元登记需求,推动立体空间资源盘活利用,助力全区土地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
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明确遗产管理人按遗嘱执行人担任、继承人推选担任、继承人共同担任、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以及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等方式进行确定。办理流程中,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遗产管理人资格核验、遗嘱核验,现场签订《遗产管理人声明书》。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精简了办理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间,增强了继承透明度和真实性,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深化“交房即办证”与“交地即办证”。积极推进“交房即办证”模式,联合区住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税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优化整合办事流程,通过统筹审批资源,将“各自办”变为“协同办”,切实解决企业以往交地后办证延迟的问题,让业务在流程中提速、在服务中增效。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请问刚才提到的“交房即办证”这项改革,具体给购房者带来了哪些便利?在推进过程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周同:“交房即交证”系列改革,是我们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从根源化解“登记难”的关键举措,真正实现了群众收房、领证“一站式完成”,彻底改变了以往“交房很久拿不到证”的老问题。
我们打通了部门协同壁垒,联动住建、税务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审联办机制,把竣工验收、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多个环节整合优化,将以往的“串联办理”变为“并联服务”,压缩全流程办理时限,让群众收房当日就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房屋产权合法权益。
“交房即交证”系列改革则重构了业务办理流程,将产权登记端口前移,从根源上化解了群众“办证难、办证慢”的痛点。一系列改革既切实增强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也为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项改革不仅让群众安居更安心,也进一步优化了全区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下一步,我们会持续扩大改革覆盖面,推动更多新建项目纳入“交房即交证”范围,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得更实、更优。
记者:数字赋能是本次不动产登记改革的重点,请问在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推广过程中,如何兼顾办事便利和群众、企业的信息安全?
田红勇:推进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核心目标就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我们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共享交换平台,可实时调取公安、市场监管等20余类政务信息,凡是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同时全面推行不动产电子证照,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以在爱山东APP随时查询核验,在抵押、交易等场景直接使用。
在享受数字化便利的同时,我们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一方面,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数据共享访问权限管理机制,实行访问留痕、全程日志记录,做到数据调用可追溯、可审计。另一方面,规范电子证照使用场景,电子证照核验仅限不动产登记、金融放贷等法定业务场景,严禁信息外泄。同时做好系统安全防护,定期开展安全巡检,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在保障办事便利的前提下,守护企业和群众不动产信息安全。
记者:发布内容提到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很多市民对此不太了解。请问这项改革主要解决老百姓继承房产的哪些困难?
王璨:过去市民办理房产继承登记,不少人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公证会产生相应费用,部分继承人分散在外地,很难全部到场,收集全部证明材料难度很大。
我们落实民法典相关规定,推行非公证继承登记,不再强制要求群众提供继承公证书。同时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既可以由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推选产生,也可以由民政部门、村委会担任或者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可以统一梳理遗产、核验继承材料,代为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有效解决继承人人数多、身处各地、无法全部到场的难题。
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人主要需要准备不动产权属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我们工作人员会开展询问笔录、材料核验等工作,按规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即可办理登记。这项改革,降低了群众继承房产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我们也会持续通过进社区、新媒体宣传,让更多市民了解这项惠民政策。
责任编辑:田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