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敌敌畏在餐厅、室内消杀不记录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被罚2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2 17:20:37

近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该公司长期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且经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虚假整改,被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

根据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厦农﹝农药﹞罚﹝2026﹞1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8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对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经调查,当事人自从事消杀服务工作以来,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对餐厅、室内等场所进行消杀,一直未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信息。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曾对其下达《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该公司仍拒不改正,且存在虚假整改行为。2026年8月,该公司从事消杀工作时,仍然未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庄俊臣。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和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业务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展开,涵盖污染防控、应急治理等相关环节。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