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会|良法润泽石榴籽 同心浇灌团结花
干部学习会 | 2026-09-23 09:22:00 现场

□邱博文
2026年9月21日至27日,我国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这部自7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专门法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法律形式确立,标志着民族事务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我们更应带头学法用法、下沉一线实干,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基层沃土上常开长盛。
以文化铸魂,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专设一章,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精神家园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尤其需要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持续推动,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动。党员干部首先要带头学深悟透,将促进法纳入日常学习和培训,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增强贯彻法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其次要推动教育入脑入心,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党员教育、社区宣讲和校园课堂,用好各类教育阵地讲好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故事,让各族群众在润物无声中增进认同。还要善于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共有文化符号,在传统节日和日常活动中拉近情感距离,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以融合聚力,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的必由之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当前各民族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格局不断深化,推动全方位互嵌既是法律要求,更是现实需要,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党员干部要把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的工作做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去,在社区治理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常态化入户走访,及时了解各族群众实际需求,把矛盾调处、困难帮扶做在平时,让群众遇事有人找、困难有人帮。依托基层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让各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要常态化开展邻里联谊、社区文体等活动,搭建日常交流平台,让各族群众从“住在一起”走向“心在一起”,在共居共乐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切实感受到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
以发展筑基,推动共同迈向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成果正在惠及各族群众,但民族地区发展基础仍需夯实,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党员干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把政策机遇转化为发展实效。要深入调研摸清底数,走进田间地头、牧区毡房,摸清本地资源禀赋和群众急难愁盼,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立足实际谋划产业,帮助群众对接市场、引进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文旅融合等产业,让群众在家门口端稳“产业饭碗”。要主动对接用好帮扶资源,积极落实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让发展成果实实在在落到群众增收、生活改善上,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携手前行。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首个宣传周既是法律精神集中传播的窗口,更是法律实施全面动员的号角。广大党员干部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动,在精神引领上用心、在融合服务上用情、在发展共富上用力,必将汇聚起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磅礴力量。
(作者姓名:德州市武城县委组织部)

策划:吴永功
统筹:李扬

责任编辑:李扬
